
| 咨询人姓名为:潘先生的 在2012-4-18 16:55:00的留言 |
我有一间门面房,租赁给别人使用,年租金为4500元,伊宁市地方税务所要按年租金为5000元,征收我1045元税金,我已交2011年税金1045元,地方税务所电话催我交2012税金1045元,可我2011年租赁合同未到期,2012年我还不知当事人租不租。我想咨询:第一,租金为5000元,征收我1045元税金是否合理,税金高达20%多?第二,租赁合同未到期,我必须提前交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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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回复: |
伊宁市的潘先生,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等税收规定,个人出租经营用房应缴纳下列税收: (1)营业税为出租收入的5%; (2)城建税为营业税税额的7%; (3)教育费附加为营业税税额的3%; (4)地方教育附加为营业税税额的2%; (5)个人所得税为出租收入的2%; (6)房产税为出租收入的12%; (7)印花税为出租收入的1‰ (8)土地使用税以房屋占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伊宁市一级地年税额为9元/㎡,二级地年税额为6元/㎡,三级地年税额为3元/㎡,四级地年税额为2.1元/㎡,五级地年税额为1.5元/㎡,巴彦岱镇年税额为0.6元/㎡)。 2、您在收取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的房屋租金时已缴纳了2011年11月至2012年10月期间税款,在合同未到期前,不需要提前缴税。 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咨询,谢谢您关注本站! |
| 咨询人姓名为:杜阳光的 在2012-4-2 11:00:00的留言 |
我刚开了一家电脑店主营电脑,电脑耗材。营业执照已办理!想开机打发票,不知怎样办理!是否免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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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回复: |
霍城县64团的杜阳光: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您新开的是一家电脑店,主营电脑,电脑耗材销售。关于商品销售的发票管理权属于国税局业务,建议您请到当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咨询,谢谢您关注本站! |
| 咨询人姓名为:丁怡敏的 在2012-2-24 17:54:00的留言 |
现在税收起征点调整了,那我们通信专营店也属于个体经营为什么还要按以前的起征点呢?我们也是自主创业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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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开发区通信专营店的丁怡敏,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地税局《关于调整自治区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新财法税【2011】54号),自2011年1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我区营业税起征点政策调整如下: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00元。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0元。经查您属于按期纳税户,月营业额现核定为4500元,符合新财法税【2011】54号营业税起征点的政策规定,免税。 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咨询,谢谢您关注本站! |
| 咨询人姓名为:周先生的 在2012-1-4 12:43:00的留言 |
我是乌鲁木齐企业,于2011年11月17日在地税开了2张建筑工程发票,但是现在合同变动这2张发票作废,询问地税人员说不能办理退税需要2012年元月才可办理。现在我要办退税需要那些材料到哪办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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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建筑公司的周先生,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1、 退税需要资料:所开具两份发票及税收缴款书,退税申请书(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纳税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纳税人);身份证(复印件)(纳税人法人);银行账号(卡号)、银行名称、地址(银行);调查报告(所)以上资料全部一式四份,A4纸。 2、 退税办理地点:资料提供齐全后到伊宁市地方税局计征科办理退税业务。 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咨询,谢谢您关注本站! |
| 咨询人姓名为:王平的 在2011-12-16 13:24:00的留言 |
新疆有个文件,按照"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提折旧的,提足折旧的,可以不征房产税,那如果按照现有企业财务制度提足折旧,是否可不交房产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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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解放西路的王平,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之规定:折旧费未提足一半的,可一次减除房产原值的百分之三十,已提足一半以上的,可一次减除房产原值的百分之四十后的余值计算纳税;已提足折旧的房产,可不计征房产税。 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咨询,谢谢您关注本站! |
| 咨询人姓名为:王平的 在2011-11-30 16:21:00的留言 |
伊犁州商住楼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是整体还是分开按照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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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宁市解放西路的王平,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伊犁州直商住楼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照整体2%税率征收。 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咨询,谢谢您关注本站! |
| 咨询人姓名为:李女士的 在2011-11-21 19:45:00的留言 |
管理员:您好!我是自主创业的一名大学生,由于我们这里地税部门从未对新开店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税法学习,所以正确纳税使得我很茫然,无从下手。近日,地税通知缴税。我问税务人员:我们大学生创业不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我的营业额每月也就在一、两千。他只是给了我个号,叫我先去大厅交。说交完可能后面会给我免呢吧!!!问的多了就说要我把资料拿来,可我问他怎样办理都需什么资料?没一个人知道,我该怎么办?急啊管理员,拜托火速回帖啊!万分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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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的李女士: 您好!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意见(试行)》(新党发[2010]18号)及《关于落实新党发[2010]18号文件有关地方税收若干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地税发[2011]171号)文件精神,您初次创业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雇工人数7人以内(含7人)的,前3年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及《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免税期满后,减半征收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2年;雇工超过7人的,按照个体工商户吸纳大中专毕业生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对个体工商户在当年新招用大中专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5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每人每年4800元为定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政策审批期限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 您可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复印件及个人免冠照片3张、减免税申请报告到新源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岗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 如果您仍有问题,请到当地主管地税机关进行咨询,谢谢您关注本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