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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直地税系统服务经济(企业)
发 展 措 施 及 承 诺
为适应新疆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不断促进伊犁经济健康发展,伊犁州地税局本着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更好服务当地经济发展和实现办税高效快捷的原则,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服务伊犁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及承诺。
一、及时、准确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普及纳税知识,使纳税人及时地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动态。
二、通过地税公告栏、网站等设施,公开和更新税收政策、办税程序、服务承诺、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办理时限、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做好自治区12366纳税服务热线转办和衔接工作,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依法受理有关投诉举报案件。
四、办税服务场所受理纳税人涉税审批事项时,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即时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完毕。
五、在办税服务场所为纳税人提供自助办税设施、宣传资料、表证单书及表书填写范本、笔墨纸张及相关用品等。
六、税收管理人员及时提醒新开业的纳税人在法定时限内履行纳税义务,并告知纳税人相关的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避免纳税人因工作疏忽或不了解税收政策变化而受到不必要的行政处罚。
七、积极实施和推行纳税人网上申报和缴税,更好地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服务。
八、税收管理员对评定不同等级的纳税人实施跟踪管理,特别是对于纳税信用等级较低的纳税人,给予重点办税辅导。
九、通过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等形式,及时公布和更新涉及纳税人有关权益的事项,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
十、在行使税收执法权时,依法告知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诉讼、赔偿以及举行听证的程序、时限和相关资料等事项。
十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及时受理各类投诉案件,在规定时限内答复投诉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结合实际,减少审批项目,简化审批环节;整合税务检查事项,减少检查次数;采取上门问诊、税企座谈等方式,畅通诉求渠道,有针对性地改进纳税服务;开展查前辅导和质疑约谈,帮助企业规避涉税风险。
十三、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凡涉及纳税人应当享受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各级地税机关必须认真执行,落到实处,支持和帮助纳税人经营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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