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直地税系统第五届“贤内助”评选条件及方法
评 选 标 准:
1、“贤内助”本人政治思想好,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全力支持爱人从事的地税事业,理解和支持爱人秉公执法,并能严把家庭监督关,保证配偶廉洁从政,群众印象好、评价高。
2、“贤内助”配偶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团结同志,遵纪守法,热爱本职,无私奉献,秉公执法,廉洁从政,业绩突出或有重大立功表现。
评 选 方 法:
1、各单位应在全局范围内充分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应大于评选人数;
2、通过全局职工大会民主评选,产生“贤内助”人员。各单位要注意推荐评选少数民族同志;
3、各单位评选的“贤内助”,在上报伊犁州地方税务局之前,要征求其所在单位的意见。
4、各单位填写《伊犁州直地税系统“贤内助”登记表》和事迹材料各一式二份上报伊犁州地税局监察室。
伊犁州地方税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