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进一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的总体安排,2009年1月1日州直地税系统将全面启用“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地税版)”。该软件的启用,将涉及到我市全部纳税人(含扣缴义务人)信息数据的重新采集、录入工作,以及今后网上申报纳税和其它各项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涉及面广,所以,要求纳税人应当按照主管地税机关规定的内容和期限,如实提供和填写有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自2008年9月下旬开始,我局将对州直范围内纳税人开展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其中:对个体工商业户采取逐户采集信息、自行录入的方式;对企业、事业单位纳税人,采取集中辅导、集中录入的方式。具体日程安排,敬请纳税人关注主管地税机关办税大厅的有关“工作安排通知”。
为此,对在软件推行工作中给纳税人带来的诸多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真诚的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积极配合地税机关工作,以便使软件推行工作有序、有效的展开。
伊犁州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